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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和某位朋友在網路上聊到,才發現......

因該有很多日本的留學生都沒注意到,入国管理局在2009年3月的時候更新了在留資格和在留期間變更注意事項,

其中新加入的那項就是『健康保險證』再申請更新的時候也必須提示的規定。

其實,很多人都會覺得自己又不太生病,沒有繳納健康保險的必要,每個月2000日幣起跳,一年就2萬多....

去看病也不是全額減免,自己還必須負擔3成...((希望我沒記錯,因為每個學校負擔的都不太一樣,像我的學校就全額歸還))

但是...大概是真的太多人都不繳納保險,還有阿六很不要臉生病了還用朋友的保險證去看病,

我是不知道他們是怎樣成功的,但是真的有人這麼做...聽了都很生氣!!!

總之,不管以前的規定如何,2010年想在日本更新在留的留學生請一定要注意到這點。

另外下面附上相關法令,是日文版的...請要更新在留的留學生們要去關心一下喔~

在留資格の変更,在留期間の更新許可のガイドライン

2010年から健康保険証の提示義務化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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